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该怎么去仲裁?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8 13:06) 点击:22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能直接起诉到法院。那么,劳动者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 网友咨询: 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该怎么去仲裁?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如果提出仲裁请求超出仲裁时效的,那么存在仲裁请求不被支持的风险。 律师解析: 劳动者可以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行为有 (1)用人单位未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的; (2)用人单位招(聘)用劳动者扣押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社会保障卡等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财物的; (3)用人单位未建立用工档案的;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违法行为;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及执行集体合同有关规定时的违法行为;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以及遵守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违法行为; (6)用人单位未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 (7)用人单位未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以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8)用人单位未遵守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 (9)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违法行为; (10)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未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 (1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未遵守有关专门规定的; (12)有关组织和人员未遵守和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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