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员工大概率胜诉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8 13:05) 点击:29 |
劳动纠纷中,劳动者们但凡遇到某些情况,在纠纷处理中还是占优势的,切莫被不良用人单位吓唬住忽悠住,应敢于维护自身受损的权益。 网友咨询: 劳动纠纷中,员工大概率胜诉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1、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能证明自己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几乎百之百的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劳动合同遗失或被员工带走,企业无法证明签过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4、未约定试用期员工录用条件。 5、规章制度未公示。 6、规章制度虽经公示但未保留证据。 7、考勤记录未经员工签字确认。 8、以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 9、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其他文书未送达员工。 10、滥用解除权。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及程序做出了严格限定,任何不是依据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均是非法的。 律师解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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