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桂鲜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6 13:10)    点击:25

所谓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交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

网友咨询:

什么是加工承揽合同?

律师解答:

所谓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交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

一般法律特征在于:

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

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

3)承揽物在加工过程中遭受的意外灭失风险由承揽人独立承担。

律师解析: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第七百七十五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桂鲜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损害赔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桂鲜律师,陈桂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桂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097452172,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桂鲜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昭通律师 | 昭通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桂鲜律师主页,您是第1677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