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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未经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6 13:04)    点击:23

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的,合同成立但是质权未设立,该合同是无效的。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网友咨询: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具体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合同无效。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的,合同成立但是质权未设立,该合同是无效的。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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