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0 13:15) 点击:28 |
依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网友咨询: 加工承揽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加工承揽合同免责条款不一定有效和合法的。 合同中可以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免除其责任的条件,这个条款称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订立且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都是有效的,但如果免责条款违背法律规定、不合理限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排除一方主要权利等,便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律师解析: 加工承揽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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